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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一轮黑龙江省 “双一流”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 (孵化、培育项目)的通知
加入日期:2023/5/19 09:50:42  查看人数:   作者:


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一轮黑龙江省

“双一流”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

(孵化、培育项目)的通知


各二级部门:

按照省教育厅《关于征集2023年度新一轮黑龙江省“双一流”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(孵化、培育项目)的通知》要求,现开展我校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的申报工作。

一、项目征集范围

此次征集项目须围绕我省“4567”现代产业体系布局,聚焦数字经济、生物经济、冰雪经济、创意设计、航空航天、电子信息、新材料、高端装备、智能农机、能源、化工、食品、医药、汽车、服务型制造等领域。

二、项目申报条件

项目强调协同创新、产业融合、成果落地。省属“双一流”重点建设高校(含重点建设学科高校)可联合企业、科研院所和其他高校牵头申报;中央部委属高校须联合企业和省属高校(着重考虑省属“双一流”重点建设高校、重点建设学科高校)等单位牵头申报。

三、项目分类分档

建设项目分“产业项目”、“孵化项目”和“培育项目”三类,A、B、C三档。此次项目征集涉及“培育项目”和“孵化项目”两类,“培育项目”须具有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且具备可转化与产业化前景,通过培育实现成果省内产业化落地,创造经济社会效益;“孵化项目”须处于孵化阶段,成熟度很高,具有重大落地转化与产业化前景,可创造重大经济社会效益,通过协同孵化载体顺利实现产业化。

四、项目申报要求

1.项目采取“揭榜挂帅”方式建设,建设有基础、有目标,绩效可量化、可实现。

2.项目须依托已有、已成熟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,如:专利、软著、品种权等。

3.项目强化产研融合,需有企业协同推动成果进一步创新,2023—2024年度内实现成果省内产业化落地。

4.项目强化层级递进、争先晋位,培育延续孵化循序产业,2022年度已获批的“培育项目”可升级申报此次“孵化项目”,除此类情况外2022年度已获批项目的负责人不可再进行本轮项目申报

5.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强化保障措施强硬得力可持续,创新成果创造产出可持续,团队培养梯级建设可持续,产业发展经济效益可持续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、注意事项:此项目申报必需依托已有、已成熟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(专利、软著、品种权);必需有协同企业

2、截止时间: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14:00,各二级部门以部门为单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(项目申报书、汇总表)发送至科研处邮箱(mdjyxykyc@163.com),逾期不予受理;

3、上报纸件:申报人提前联系好协同单位,做好签字、盖章准备,待科研处形式审查通过后,通知上交已完成协同单位签字、盖章版的纸件,纸件一式一份,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。


如有问题请与科研处联系:荣老师:6984155 刘美辰:6984356



附件:

1.黑龙江省高校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申报书

2.黑龙江省高校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汇总表


牡丹江医学院科研处

2023年5月19日


中华医学会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
科学技术部
教育部科技司
牡丹江市科技局
黑龙江高校科技网